2010年1月10日 星期日

人們創造書寫,書寫創造藝術



全民書寫


常民公共藝術 Civil Public Art

作者:李俊賢

 
 
 
 
 
 
 高第在巴塞隆納的巨作聖家堂,成為世人永恆的讚嘆;滑板少年在台北的變電箱上塗鴉,令街上人群有了觸動和啟發,也是藝術訊息的播散。以書寫方式形成的公共藝術,使公共藝術更可親,也讓一般藝術家甚至民眾更方便參與。現代人的生活確實缺少了以手感所創造的人性生活面向,因此,書寫,作為公共藝術的手法,並且上升到審美價值和存在意義,在我們身邊激起那段一筆在手、隨手塗鴉,充滿天真情趣的美好經驗。

書寫性的意志,是藝術創作的本能與權利。民眾活潑多元的創造力直接進入公共空間,豐沛常民的生命經驗,同時,身體參與及創造永恆性的藝術價值也為作者所強調,展現不同於菁英藝術的另一種風情,以及生命貼近日常處境時的感動。

序      建構常民參與的公共藝術場域     李俊賢
對台灣環境而言,「公共藝術」是一種外來的概念,「公共藝術」做為一種概念被引進台灣之後,經過多年的演化,從最早的概念釐清、法令建構、範例建立,一直到現在全面實施,「公共藝術」在台灣,可說按部就班,頗為快速地走出了今天的格局。

在現今的台灣,公有建築已經全面實施「公共藝術」建設,許多較為先行的地方機構,更衍生出更為細膩的「公共藝術基金」、「公共藝術自治條例」等機制(台北市、高雄市等),更周延全面性的實施公共藝術建設,由此看來,台灣「公共藝術」的實踐似乎已經達到很高的境地,藝術家應該可以就其藝術主體,很從容的參與公共藝術;台灣人民也應該在他們的生活當中,有種「處處有藝術」的感覺。

然而,就實際的狀況加以了解,台灣「公共藝術」實踐的情形,或許就不如表像上所理解的那麼理想。1、2年之前,曾有一位台灣的美術館館長在專業媒體上就「公共藝術」申論,其中以「無論是驚艷或驚嚇」的評註,表達台灣一般民眾對於公共藝術的感受。
「驚艷或驚嚇」,或許表達了一般人兩極化的感受,一般民眾面對台灣環境裡的「公共藝術」時,或許不至於受驚嚇,有「驚艷」感受的狀況應該也不多,比較經常發生的多半是:知道那是藝術家做的,卻不能確認那個東西就是「藝術」。就藝術家部分而言,台灣全面實施公共藝術,藝術家應該有很多機會參與「公共藝術」,一方面為改善環境盡一己之力,一方面也可多少增加收入。而就目前台灣「公共藝術」實施的狀況來看,參與「公共藝術」的藝術家仍屬少數中的少數。不少藝術家確實有心參與「公共藝術」,創作屬性也適合參與公共空間,但一般藝術家談到參與「公共藝術」,仍然無法真正入門上手。就空間環境而言,台灣實施了「公共藝術」,各種公共空間理應由「公共藝術」進入,表達更豐富多樣的情趣。而就現況觀察,現時台灣的公共空間,即使有了當代設計情趣,而單一樣板化,仍是普遍的情狀。

目錄
主委序 多層次的公共藝術視野
自序 建構常民參與的公共藝術場域
1.當前台灣公共藝術
2.理想的公共藝術──關注常民文化
3.書寫性的公共藝術──常民的創作權利
4.鬥陣來創作──案例賞析
舊金山市立大學的壁畫
高雄市五福路光華路壁畫
高雄長庚醫院餐廳
竹田繹園
台中20號倉庫廣場水塔彩繪
橋仔頭糖廠外牆壁畫
姑山倉庫外牆壁畫
高雄港的倉庫彩繪
駁二藝術特區SOUL SKOOL的塗鴉
「粉紅色的腰帶」之駁二藝術特區的壁畫
台南海安路藝術造街計畫
台中後車站的壁畫
高雄國際鋼雕藝術節之彩繪壁面
路竹車站倉庫
澎湖二崁聚落外民房
Caleb Neelon/SONIK的街頭塗鴉
5.公共藝術的另一種可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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